校服设计应听取学生、家长、社会各方意见,并经过学校集体决策及家长同意。应设立校务监督委员会和家长委员会共同参与校服的选用、采购及售后服务。
校服款式、数量、价格区间。校服款式设计必须符合我校的管理特色,确定小学校服(夏装、春秋装、冬装)款式为迷彩服,小学校服一年级约22人(其中夏装22套,每套50-70元/套,每件25-35元/件;春秋装22套,每套60-80元,每件30-40元/件;冬装大衣22件,每件70-90元/件); 小学校服四年级约133人(其中夏装133套,每套50-70元/套,每件25-35元/件;春秋装133套,每套60-80元,每件30-40元/件;冬装(大衣)133件,每件70-90元/件); 初一校服夏装、春秋装、冬装(大衣)款式为迷彩服或我校原有校服,初中一年级校服约225人(其中夏装225套,每套30-60元/套,每件15-30元/件;春秋装225套,每套50-90元,每件25-45元/件;冬装(大衣)225件,每件100-150元/件); 高一校服夏装、春秋装、冬装(大衣)款式为迷彩服或我校原有校服,高中一年级校服约578人(其中夏装578套,每套70-90元/套,每件35-45元/件;春秋装578套,每套90-110元,每件45-55元/件;冬装(大衣)578件,每件100-150元/件;每年必须进行校服选用工作,校服选用供应商必须售后服务叁年。
选用采购原则。校服选用采购应遵循属地管理、学校主导、自愿征订、多方参与、公开遴选的原则,确保质优价宜。学校应充分尊重学生、家长意愿,不得强迫学生购买。
集体决策和家长同意。校服采购应纳入学校的“三重一大”事项,进行集体决策。选用校服应征得2/3以上家长同意。
选用组织。学校应成立由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,负责选用、采购、监督等工作,其中学生和家长代表占比不得低于80%。
采购程序。学校应制定实施细则,根据需求公开招标或组织公开遴选。采购每3年一个时段,分时段在起始年级采购,严禁组织毕业年级采购,每年必须进行校服选用工作,校服选用供应商必须售后服务叁年。
质量监督。学校应全程公示采购过程,包括生产企业、质量标准、采购流程、价格等,接受社会监督。
双送检制度。实施双送检制度,确保校服质量。经济适用原则。坚持“适用、实用、够用”的采购原则,考虑学生及家长的经济承受能力。
公示和合同签订。公示采购结果,并严格按照合同进行校服检查验收和售后服务监督。
合肥八一学校
二0二六年八月三十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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